老谋
发表于 2005-3-16 12:47
呵呵
我时初烧者,现在就一个PP在手上,不过我现在有很强的想犯罪感,主啊,救救我吧!!!!
迷失武汉
发表于 2005-3-17 18:35
这个...........小弟新人......
看此贴.......受益良多........
小弟认为......适合自己滴就素最好滴....知足者长乐......
爱新觉罗
发表于 2005-3-29 16:37
好贴置顶..
我个人觉得煲耳机还是很有效果的.
尽管可能是心理作用
但至少可以加深对耳机的了解..
草木无间
发表于 2005-3-31 18:19
像我这样的穷人,只能干发不烧
草木无间
发表于 2005-3-31 18:22
不过,楼主句句在理阿,前几天一直想烧钱来着,硬被我同学拉回来,想想也没有必要,买再好的设备,若没有相应的发烧碟,那也是白搭
好好搞爆破
发表于 2005-5-10 11:21
看了一些老鸟的帖子已经烧起来了
楼住 兜头一盆凉水
vincent5
发表于 2005-5-11 18:30
我入了个PP,好想换
算罪吗?
infinity17
发表于 2005-6-1 12:11
好帖!支持!
真命天子
发表于 2005-6-17 00:27
楼主说的好!!!耳机本就不一定就是贵的好,卖任何物品都要讲物有所值才好!盲目追求真是浪费。
水尼
发表于 2005-6-17 20:57
好贴!!醍醐灌顶!
比比我喜欢
发表于 2005-7-1 10:15
下面是引用neolx于2004-05-21 00:00发表的:
好贴
针砭时弊,一针见血,一矢中的
希望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好好看看(除了我,我看完了)
强悍哦!!!!支持 支持 掌声
doodoo
发表于 2005-7-2 01:38
好像哪里看到过~ 顶了
paradio
发表于 2005-7-20 16:50
好帖, 这种现象还挺普遍
说的不好听点, 不是发烧,而是凑热闹.
jianglin
发表于 2005-7-21 20:19
实在,太实在了!!
wslxg
发表于 2005-7-26 15:46
强烈支持楼主,你的意境好好,自身境如仙,顶!!!
sallymay
发表于 2005-7-30 13:42
这篇文章还不错,我喜欢,最讨厌,那种发烧器材而不是发烧音乐的人
爱你只是感觉
发表于 2005-7-30 16:59
我好象犯的是这7宗以外的罪。。
磐石阻惊涛
发表于 2005-8-19 14:39
楼主说的有道理,适合自己的永远是最好的!
crosa
发表于 2005-8-28 21:10
下面是引用股龙王于2004-05-21 00:00发表的:
勾党结社 罪8
浪费金钱 罪9
消耗时间 罪10
玩物丧志 罪11
迷上买碟 罪12
.......
这个太好了
吴振
发表于 2005-9-13 13:42
这样的罪,我宁愿一直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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