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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告“零C” [打印本页]

作者: af2000    时间: 2004-12-14 11:27
标题: 警告“零C”
“零C”用论坛短信乱发广告160余条,已全部清除,并警告一次,如再有违规行为封用户名处理。
作者: 喜欢钻戒    时间: 2004-12-14 11:52
那我上次说那么多的话
你怎么不警告我一下就直接封号拉?
作者: af2000    时间: 2004-12-14 12:13
你还真好意思说,那个帖子就在下面,看看别人是怎么评价你的?
作者: 喜欢钻戒    时间: 2004-12-14 12:17
看什么看
有些人我迟早都要收拾他们的
作者: musicwall    时间: 2004-12-14 12:28
楼上什么意思?
作者: af2000    时间: 2004-12-14 12:42
那我现在就警告你一次,论坛规则里已经加了一条:不得进行人身威胁。
你自己想想为什么当初那么多人反对给你解封?超过一半的比例你“收拾”得过来吗?
作者: 5286lee    时间: 2004-12-14 12:59
年少气胜,小妹,别胡来。
作者: aaronki    时间: 2004-12-14 14:08
下面是引用喜欢钻戒于2004-12-14 12:17 PM发表的 :
看什么看
有些人我迟早都要收拾他们的
哎....又来了.....
作者: 零C    时间: 2004-12-14 14:38
小弟向版主大人赔错了,也请各位多多体谅我的难处。而且我所发的短信也不是一天所发的,也没有做任何的商业广告。
还请各位版主和朋友们多多支持啊
作者: 嘀咕    时间: 2004-12-14 15:27
还请各位版主和朋友们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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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111    时间: 2004-12-14 16:28
要做就正大光明的和af联系友情链接好了,何必这样,对吧?
作者: element    时间: 2004-12-14 16:30
下面是引用零C于2004-12-14 3:42 PM发表的 :
就是支持一下我的论坛啊。WWW.LFOL.NET
是我个人的论坛,丝毫没有商业的意愿

没必要重复吧!
作者: element    时间: 2004-12-14 16:30
就是嘛,可以找AF2000弄个友情链接的说!
作者: 北冥天    时间: 2004-12-14 17:47
握个手做个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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