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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fhju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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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塞] 关于匠师坊三潭印月耳机的售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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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20-10-20 09: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sidewind 发表于 2020-10-19 08:57
卧槽,难道争议事件果真能促进销售

是的,只要能调动情绪的事件,都能增加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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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20-10-20 09: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20:28
可笑的是你主动为此辩解而不是楼主,因为楼主蠢到想不到我能给他定下这个立场,而楼主这大半天不反驳恰恰 ...

逻辑清奇,我上了一会儿大家坛就下了,哪来那么多内心戏,你以为都跟你一样,全职当狗,24H忠心护主?你主子爆客户姓名,我也爆你姓名。哦对了,也不需要爆了,你的臭名声已经威名远播了。当狗当出名,也是罕见,厉害。现在厂家都道歉了,你还搁这儿硬撑,可怜!我只想说一句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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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20-10-20 08: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15:17
你个假冒买家的冒牌货也好意思跳起来说话了?今晚真买家就会现身说法,你这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哈哈哈哈哈,我就开个玩笑图一乐呵而已,楼主跟买家说好的难道不是事实?倒是你,给人家当狗当的过瘾么?你爹妈生你养你,合着你就是让你给别人当狗?而且还是给一个人品极其败坏的人当狗。真是丢家族脸面!可悲!
张坦,你自己是个什么样的货色烧友圈子里都一清二楚了,疯狗一样乱咬人,到处挑事儿献给你主子,一点自己的做人底线和人格尊严都没有,你的名声真的是烂大街了,恶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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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20-10-20 07: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20:28
可笑的是你主动为此辩解而不是楼主,因为楼主蠢到想不到我能给他定下这个立场,而楼主这大半天不反驳恰恰 ...

?什么叫“我主动为此辩解”?你什么意思?
我就是个吃瓜的,这lz爆人真名,以及匠师坊老总爆人真名,行径都让人不齿。此外你这人说话给人观感也真的很差劲。
你们哪一方掐赢,我都不关心,这楼也不会再回复。拉黑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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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20-10-20 07: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有一个故事,有一天,一个人牵着那只陪伴多年的爱犬散步 路上的行人是络绎不绝。突然手里的爱犬发了疯似的向路人咆哮。路人说来也可笑,跑去和其爱犬理论。就这样理论了很久很久。其他人都很诧异,你们语言不通啊。行人想想也对,算了,就不和宠物一般见识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是想提示有狗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出门遛狗的时候,要封住狗的嘴,拉紧狗绳。以免误伤良民。
同时,也要温馨提示大家,遇见遛狗的,人家狗朝你叫两声,也不要太在意。毕竟护主是狗的天性,不能泯灭狗性。大家离牵狗的市民远一点就可以了。
本故事仅为生活小故事,倡导大家文明养狗。出门一定要带狗绳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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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20-10-20 07: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本帖最后由 wlf11 于 2020-10-20 07:23 编辑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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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20-10-20 00: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济南市
zwq199387 发表于 2020-10-19 20:50
不知道幽默的点在哪,我只看到了对无知的沉默

明天你俩还得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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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20-10-19 20: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20:46
哈哈哈哈哈行,挺幽默,我要上分了哈,时候不早了你洗洗睡吧,咱明天接着

不知道幽默的点在哪,我只看到了对无知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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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20-10-19 20: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20:45
这里已经陷入了撕逼环节哈,我个人不屑于撕逼,所以你,圈地自萌,我跟室友要排位去了哈,王者上分滴滴滴 ...

自始至终我没骂人没胡搅蛮缠,倒是你混淆是非不分对错,谈不上撕逼,不在一个量级。既然还是学生建议好好学习,以后别不懂还瞎胡说了,哪怕玩玩游戏也不至于出来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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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20-10-19 20: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20:44
给你几个字,品哈


也送你几个字,死不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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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20-10-19 20: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20:20
我不是告诉你我缺乏部分法律知识了吗,咬文嚼字或许很好玩但我没工夫陪你玩。不过你本人,只能做到质疑匠 ...

首先无知不是你横的理由,“我说了我不懂所以我瞎胡说你也不能怪我”是强盗逻辑,明明不懂为什么还要说呢?说错了很有道理很骄傲?你不是维护真理么?你都不懂你维护了啥?然后我再说一遍,我对你只质疑了你的话里的法律常识错误,别人的争论麻烦和别人说去,你也不是商家着什么急呢见人就说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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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20-10-19 20: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20:08
狭义上来讲,在有知识理论有权威界定的基础上,反智主义即是悖逆真理,违背正义,是错误的,是要受到谴责的 ...

笑死我了,这叫接受了批评,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我这啊那啊的坏话,你就用指责指出你错误的人的方式接受批评的?常识来看,A说B是C,逻辑上无法推出A是C,先想想自己缺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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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9 20: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肇庆市
luka17 发表于 2020-10-19 20:19
根据你82L的这第二张图,这lz当时并不知道10L的jason1988并不是真正的买家吧

买家的大家坛账号,我确实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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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20-10-19 20: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17:41
你没有经过我朋友的允许,我朋友为此感到不爽,你这就像强奸犯说我就蹭蹭我不进去,改变不了你侵犯别人隐 ...

根据你82L的这第二张图,这lz当时并不知道10L的jason1988并不是真正的买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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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20-10-19 20: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20:05
反智主义存在于许多国家、许多文化、许多领域、许多人群和许多层面中,以上任何一条不同,都有可能产生截 ...

如果你希望被百度定义为反智,麻烦别把我带上,反智的对立面无论是什么,都不会是反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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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20-10-19 20: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19:52
上面有句话并未说完整,下面作为补充
楼主只能从法律人的角度质疑匠师坊的合法性或存在违法行为,却不能 ...

如果楼主说了这些话,谁主张谁举证,回复我几个意思?我只是指出你话里的法律常识问题,别人谁说的别的话,别回复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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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20-10-19 20: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19:47
关于公司,组织,专利这些问题我不懂就是不懂,你只是对我不懂这些问题以及我对这些问题的观点能提出质疑 ...

喂喂喂,我什么时候在这个帖子“质疑了匠师坊这家企业的合法性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我自始至终都是说你的话到处都缺乏法律常识好吧?并且我只代表我个人,别“你们”,没有们。且不说你朋友目前为止还没出来验明正身,你骂了人还如此嚣张,这点就值得更大的谴责了。至于别的等你朋友出来再说吧。顺便和你说下,如果你已经明确自己不懂,我指出来你的常识错误叫做反智,那这事本来就挺反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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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20-10-19 19: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19:06
你脑子里的知识的确有用甚至有大作用,只是不好意思,在这里,在这个帖子里主要矛盾现在依旧是楼主的帖子 ...

嗯,所以公司不是正式组织和专利的事情错了就错了,反正你不懂,但这事也是你先提的,你提错了,我指出来,没什么不合适,但你因此指责我就不是很合适,无知不应成为道理,既然不懂不关心,上面你的留言有为什么要提呢?话说回来,姓名权这事,楼主晒了几张图,你晒了几张图,谁也没能证明自己的“聊天记录”截图就是买家本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路人,没法谴责任何一方,因为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任何一方有侵权行为的直接证据,如果如你所说晚上有当事人出来验明正身,从道德上我谴责楼主,我想我说的很明白,同样的,对于你楼上辱骂他人的行为我也要谴责,希望你做个文明的人并且不要有反智的思想,除了让你对自己的无知更加习惯外没有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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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20-10-19 18: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徐汇区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18:14
罗翔说有的人法律学着学着就走火入魔了我看你好不到哪里去,而且你在讲法律的时候忽视了黄俊恶意使用他人 ...

首先不好意思,您说的罗翔应该是法大教刑法的老师吧?b站火了确实出圈了,我作为罗老师的众多学生之一也很高兴,如果你听罗老师的课够多,你应该知道一个词叫刑法的谦抑性,如果不知道当我没说。你说的这个事目前我也只是看到一些截图,并没有能确定这个张姓烧友的直接证据,说话讲证据这句话够朴素吧?在证据不足的时候不应当冤枉任何人。再次我只是指出你言论的不当之处,如果说的不对指出来就算卖弄,那我就卖弄了。最后,如果真的是楼主侵犯了你朋友的姓名权,法律上我说了这是民事侵权,如果要主张权利,应当由你的朋友像楼主提出侵权之诉,于你于我都没有任何权利义务;道德上,所有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都该被谴责,如果楼主被实锤侵犯姓名权,从道德上我也谴责他,但在此之前,你楼上骂人的行为也是侵权行为,我也谴责你。最后如果你对罗老师有更多的了解,你也应该听过“让凯撒的归凯撒,让上帝的归上帝”,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还是要分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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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20-10-19 18: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青浦区
丰江舟 发表于 2020-10-19 18:03
这里已经有两个人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和冒用他人信息了,这事就在您面前,您快管管吧

我说了姓名不属于隐私权的范畴,至多是姓名权侵权,而且还没有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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