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坦白讲,真不需要站队,不需要非得在每个点上都明确表态。每个人从自己感兴趣的、了解的角度表达自己意见就好。至于抄袭这事,如果hifiman这种有实力有财力的商家抄袭,肯定坚决反对。因为它不需要也不应该这么拿别人的知产来牟利。
但是,对于财力能力不济小diyer来说,占点别人知识产权的便宜,如果没有实质伤害到被抄袭者,被抄袭者也不介意,是可以存在灰色空间的。比如diyer确实有一定技术能力,比如能做出优秀的单元,能调整出优秀的声音,但是在产品外形上模仿抄袭了别人的产品,且抄袭不会对被抄袭者构成伤害或经济损失,那只要被抄袭者无所谓,我也无所谓。比如那些一两百块钱的“奢侈品”,有什么需要坚决反对的呢?哪个两百块钱的古琦,能伤害到古琦或者买它的消费者?没有受害者的事,没啥需要坚决反对的。
如果实质伤害到了被侵权者或者消费者,那当然坚决反对,该告就告,法律怎么制裁都支持。
具体到楼主,多大事啊?hifiman这么财大气粗的,俨然hifi大厂的地位,都毫不犹豫的拿sony的知产来牟利,一个小diyer沾点大财主的光,有什么大不了的,需要大加鞭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