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椎名真空 发表于 2023-1-13 18:00 自有公论(但我不承认)
缘来.如痴.如迷 发表于 2023-1-13 18:02 哈哈,你认为的不一定是对的。你觉得对方会坑你,那他也会觉得你坑他。包邮的事,人家解释了,是操作失误。
缘来.如痴.如迷 发表于 2023-1-13 18:04 为了48元,连最起码的自尊都不要了?
缘来.如痴.如迷 发表于 2023-1-13 18:09 人家也说的很清楚了,你签收之后就把钱转给你,是你对人家的不信任,还出言不逊
花大哥 发表于 2023-1-13 11:37 你不签收,人家咋给你,你就算是退货,也得先签收再发起退货吧
爱喜乐生命 发表于 2023-1-13 18:21 楼主其实并不像得理不饶人那一类,但奉劝待人接物凡事不必太认真,认真固然难得,但时代不允… 好好听音乐 ...
cocokoi 发表于 2023-1-13 18:24 哥 教教我咋删了 我觉得已经翻篇了 以后我再看再买吧 也许碰见甜甜的呢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粤icp备09046054号|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8号 耳机大家坛、www.erji.net、网站LOGO图形均为注册商标
GMT+8, 2025-9-9 11:26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