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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头领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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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奖】2017 HIFIMAN“R2R”冬季新品发布会,诚邀烧友莅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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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扬帆起航123 发表于 2017-12-21 15:17
以前有个id扬帆起航,大概是08年左右注册,被商家利用被禁言了,现在id是扬帆起航123,一直是我自己用,也 ...

老哥,我被筛掉的理由与你相同,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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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扬帆起航123 发表于 2017-12-21 16:18
是重在参与啊,不过被冤不开心

奖品不要也罢,本来就是重在参与。可是你甘愿被钉在耻辱柱上?照这个逻辑,以后的抢楼贴都不能参加了,因为你我都被打上了马甲的标记,呵呵。现在不是实名认证吗?衷心希望论坛利用实名认证的功能,从技术上解决正确甄别马甲的问题,还你我一个清白。@af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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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7-12-21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网络巡查2 发表于 2017-12-21 17:38
以上各位请注意:
我们采用了多种维度进行核查,其中涉及到部分手机用户重复IP较多,经最终确认,马甲信息 ...

@头领科技  现在有管理员为证,请说明您改判的理由,不然我们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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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扬帆起航123 发表于 2017-12-21 17:57
不甘心也没办法,没我们说话的份,论坛管理员就这么认有什么办法?
能再给我们复查一下就不错了。

有楼上的管理员帮我们证明清白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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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aassdd 发表于 2017-12-21 15:40
什么情况,我同一id多个账号?麻烦查下各个id,哪来什么马甲!

看您注册时间也是老坛友了,请一起呼吁一下,拿不到奖品可以忍,被冤枉为马甲绝不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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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本帖最后由 hawklch 于 2017-12-21 18:24 编辑
网络巡查2 发表于 2017-12-21 17:38
以上各位请注意:
我们采用了多种维度进行核查,其中涉及到部分手机用户重复IP较多,经最终确认,马甲信息 ...

谢谢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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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7-12-21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头领科技 发表于 2017-12-21 18:20
您好,奖项设置:以截至2017年12月18日00:00的最后一层为总楼层数(以论坛服务器时间为准)  感谢您的提 ...

原来改判的话都没了吗?删得好快,我算是看明白了

社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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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7-12-2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shalse 发表于 2017-12-21 18:32
按规则说应该是2079楼hawklch同志中奖,本来就是轮不到我2080的。
    不过,剥夺了这位同志的权利, ...

感谢您仗义执言,可能本着论坛等级至上的原则吧,我平时潜水较多,说我发言少也没啥问题,可之前给的理由是马甲,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件事真是改变了我对男人家的看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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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7-12-21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头领科技 到现在也没人正面出来解释一下,反而是偷偷摸摸把原先的说辞给删了,这就是男人家的魄力?玩不起就不要玩抽奖的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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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7-12-21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shalse 发表于 2017-12-21 20:09
我ok的。 只要公开、透明就好。

我回贴只是写希望把r2r产品当做奖品,有所欠考虑。

感谢您,对于一个素不相识的坛友给予的支持,让我在寒冷的冬夜里感到一丝温暖。

我觉得吧,所有商家都会在活动说明的最后加上一条“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新商家也好老商家也罢,概莫如是。其中的内涵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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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7-12-2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本帖最后由 hawklch 于 2017-12-21 21:42 编辑
头领科技 发表于 2017-12-21 19:19
@扬帆起航123 @aassdd   @hawklch

筛选等级比较高的、影响力比较大的坛友作为宣传的手段可以理解。但是你们应该在最初就说明白,而不是变来变去。对不起我这人就是比较直!

18号当天,你们还私信我提供手写ID和器材;
结果等了19号和20号两天,到了21号突然说一批人是同一IP下有大量ID,我莫名其妙地成了其中一员,被误认为是马甲,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把我踢掉来得痛快。


换位思考一下,从满心欢喜(当时还不知道是一等奖)到满腔愤懑,这么大的转折换你也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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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7-12-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扬帆起航123 发表于 2017-12-21 21:45
结果已经公布,他们是不会改的了,只能接受,唉,不知道说什么好。

明白,就如同足球比赛一样,裁判哪怕是误判也得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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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7-12-21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aassdd 发表于 2017-12-21 21:46
哇,你也是一等奖,本来管理员也建议改判的,不知怎么就删了。确实可惜

您也是么?同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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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7-12-2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本帖最后由 hawklch 于 2017-12-22 12:26 编辑
blueslash 发表于 2017-12-22 09:19
这你就说错了。
1,你误解了活动的本末关系。这个活动是抢楼的——既不是征文的,也不是转发的——因此 ...

您分析的有道理,再请您注意一下男人家的第二次活动贴,其中提到以ID等级评定奖项高低。我们这第一次活动贴在初始没有附加这一条,等到第一轮筛选后附加了这些说明,而开奖后又删除了这些说明。

这些恐怕能反映一些问题吧,我所理解的东西并非没有依据。

我也没有非议附加这些限制的本意,商人逐利无可厚非。可举办活动应该按照初定的条款一步到位。如果条款本身不完善,那么本次活动就将错就错,在第二次活动及时补充就是,前后反复非大厂风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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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7-12-23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aassdd 发表于 2017-12-23 07:48
我也是一等奖,和你一样的遭遇。诬我同一IP多个账号,还好管理员及时站出证明清白。最终解释权在商家手里 ...

管理员是我去投诉区发帖请来的,作为当事人要据理力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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