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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r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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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MC鲁迅的“我身边的音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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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1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想学学东西,但是看法格格不入啊。。。。。。。

音乐是人创造的东西,也是给人听的东西。总要给音乐定个等级,还要给听音乐的人定个“发展阶段”,有点obsessive了吧。人人的性格都不一样,不要总想着别人就要跟着自己的路走,我不否认会有个大潮流,但是如果有人不符合这个“潮流”,就被人鄙视的话,我个人觉得这个鄙视者更值得鄙视,因为他很主观的否认了别人的审美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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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4-1 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_- 不好意思,是写得有点乱,有些也写错了,sorry,“发展阶段”是看错了,“等级”是在别的地方看到类似东西结果弄到这里来了,但是最后两句才是我主要的观点,无礼的说一句,大家都作为听音乐的人,任何人都没有资格鄙视别人的音乐爱好

我也想说主观的,口味不一样,要求不一样,没必要强求统一
别人喜欢的东西,也许你觉得比较一般,甚至很差,但也没必要因此烦闷,太忧国忧民了
哦,这是对mc鲁迅说的

这些东西应该也在那个帖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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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4-3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下面是引用mc鲁迅于2006-04-01 13:40发表的:

[s:12] 似乎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之所以说那样的话不是鄙视那些人听得音乐,而是鄙视那些人听音乐的态度

我的意思是都没必要鄙视。。。
不过也是,多数人都希望身边的人得到好东西,有时会有“恨铁不成钢”之心。我和一个挺有“音乐功力”的同学讨论一些歌的时候,我总会说一些错的东西(后来取证,细听之后得知),比如某某人唱得不行,但是他只会说“我觉得挺好啊”,从来不带一点“鄙视”。
我觉得这就是“前辈”给新人最好的指导,别人不听就算了,道不同不相为谋,何苦去鄙视呢?
不知道大家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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