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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oxin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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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斑竹大人进!就会拍马屁的就不要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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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18:21 | 只看该作者
他们光明正大,没用马甲,你呢?一个背后捣鬼的人有资格去管别人吗?你再去看看,还有和你意见一样的人,不过他们不是马甲,帖子照样留着,你那个帖子也没删。
我问问你:你到现在这个马甲说过任何关于耳机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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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18: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下面是引用无心睡眠于2004-12-13 6:21 PM发表的 :
你不要狡辩了,从你用马甲炒作开始,你就已经没有资格对别人说三道四了。后面所有的批评都来自于你最初的不诚实。
你后面的解释根本说不通,骗骗三岁的小孩子还可以。
当然了!我哪有资格对你说三道四呀!你是斑竹呀!你干什么都是对的呀!不过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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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18: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下面是引用af2000于2004-12-13 6:21 PM发表的 :
他们光明正大,没用马甲,你呢?一个背后捣鬼的人有资格去管别人吗?你再去看看,还有和你意见一样的人,不过他们不是马甲,帖子照样留着,你那个帖子也没删。
我问问你:你到现在这个马甲说过任何关于耳机的东西吗?
下面是引用af2000于2004-12-13 5:11 PM发表的 :
一个产品的声誉就毁在你们这些人手里,真正的马甲只不过有一个,剩下的都是这几位“热血沸腾”的人闹的。
又说马甲!还我这个马甲!你到是给我找一个我除了这个ID以外的ID呀!你要是忘了我提醒你!我就这一个!明白吗?还有就是因为我今天注册了刚来就碰到这个问题!哪有时间说别的呀!我以前的ID说耳机的时候你们也不是说是马甲吗?真晕!、
你不要再说了!你已经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好多次了!麻烦你从头看看这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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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18:41 | 只看该作者
你今天注册个马甲不用版主查,大家都看出来了,就不是来讨论耳机的,是来“讨公道”的,不过到33楼改成【我以前的ID封了我认!】
没有你今天的挑衅,也就没有无心后面的对话,今天即没有封你也没有删你的贴,还有什么苦大仇深的都一起喊了,正如你所说,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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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4-12-13 18:4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那一类纯粹捣乱的马甲早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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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18: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你从头看呀!是谁挑起平反的事的呀?是你!你别老在这转移话题了!也别老在这替你们无心斑竹遮掩了!没用!那样做都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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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18: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无心睡眠注意了!
版规第2条:2、不得散布不负责任的谣言
请问你不分青红皂白就说我是马甲是散布谣言吗?
第3条3、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人身威胁‘
请问你说我是无耻,说我没有家教!而且今天我刚注册刚发了一个帖子你就“这个“新手”XIAOXINLA的IP地址是61.55.192.XXX,来自唐山,又是某人的马甲”算是人身攻击吗?
6、所发表的言论应当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以真诚和谦虚的态度与网友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高。同一人不得注册多个用户名(马甲)用于吹捧、夸大或者攻击他人。
这是我发的帖子:其实最敏感的就是你们斑竹了!真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呀!难道你们不认为自己的主观意识太强吗?
这是你马上的回帖:你这随口骂人也算是无意的?看来是缺乏家教了……
还真要请你指教我这局话哪是骂人的?你凭什么说我骂人?难道这就是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吗?
还有好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你怎么处理自己!你自己看着办!我们都看着斑竹们的表率作用呢!

请无心斑竹给个正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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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18:51 | 只看该作者
哦?没有前面那些事,你会到这里无事生非?
再问你一句:你的冤喊完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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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4-12-13 18:53 | 只看该作者
你前面干那些事你不是承认了吗?换个马甲代表换了个人?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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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19: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我前面的事!呵呵!无心斑竹说我要扬言黑论坛,说我夸大890,说我骂人!我让他拿出证据,他又说想黑论坛的不是我,是他弄错了!我又让他拿出我夸大890和骂人的证据!到现在还没拿出来呢!真不明白你们回帖的时候为什么不先看看前面的帖子呢??我始终在等无心斑竹的正面回答就是没有!到是你老在这搅和!老在这转移方向!我真怀疑这个这个建议与投诉区有什么用?(当然我能理解!他不能错!对吧?他能删了自己ID?他要错了还怎么混呀?你也更有责任替他遮掩,哈哈)好了!我也不多说了!要不又要封IP删I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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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19:08 | 只看该作者
你折腾这么半天就是这个事情?要不这样吧,你去把你在其他论坛发表的攻击这里的主题让其版主全部删除,我叫无心睡眠因为认错马甲而向你道歉,不要告诉我你以前马甲做了的事情和你现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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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19:09 | 只看该作者
我可以保证,无心睡眠敢做敢当,你呢,自己看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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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19: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下面是引用af2000于2004-12-13 7:08 PM发表的 :
你折腾这么半天就是这个事情?要不这样吧,你去把你在其他论坛发表的攻击这里的主题让其版主全部删除,我叫无心睡眠因为认错马甲而向你道歉,不要告诉我你以前马甲做了的事情和你现在无关。
呵呵!你们封我IP删我ID不让人说话!难道我还不能到别的论坛说话吗?注意:我到别的论坛是你们封我IP和删我ID之后!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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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19: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下面是引用af2000于2004-12-13 7:09 PM发表的 :
我可以保证,无心睡眠敢做敢当,你呢,自己看着办。
他还敢做敢当呀?既然敢做敢当这么半天都不敢给个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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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19:13 | 只看该作者
你那叫“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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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19: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下面是引用af2000于2004-12-13 7:13 PM发表的 :
你那叫“说话”?
那你现在叫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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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19: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难到你听不明白吗?别在这转移话题替无心遮掩了!你说你老在这搅和什么呀 ?你已经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好多次了!难道你自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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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19:18 | 只看该作者
把你自己干的事情了结了再来罗嗦,没这个勇气,就别废话!
一个人呢要是背后捣鬼,被当面见到,大部分人的直接反映应该是给他一个耳光,你自己琢磨琢磨你是不是一样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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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19:22 | 只看该作者
无心刚才在对付另一个马甲,你以为版主这么空陪你废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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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19: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下面是引用af2000于2004-12-13 7:18 PM发表的 :
把你自己干的事情了结了再来罗嗦,没这个勇气,就别废话!
一个人呢要是背后捣鬼,被当面见到,大部分人的直接反映应该是给他一个耳光,你自己琢磨琢磨你是不是一样的反应。
你又说什么呢呀?了解什么呀?我真佩服你的遮掩技能和转移注意力的方法!
再次郑重请无心睡眠注意了!
版规第2条:2、不得散布不负责任的谣言
请问你不分青红皂白就说我是马甲是散布谣言吗?
第3条3、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人身威胁‘
请问你说我是无耻,说我没有家教!而且今天我刚注册刚发了一个帖子你就“这个“新手”XIAOXINLA的IP地址是61.55.192.XXX,来自唐山,又是某人的马甲”算是人身攻击吗?
6、所发表的言论应当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以真诚和谦虚的态度与网友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高。同一人不得注册多个用户名(马甲)用于吹捧、夸大或者攻击他人。
这是我发的帖子:其实最敏感的就是你们斑竹了!真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呀!难道你们不认为自己的主观意识太强吗?
这是你马上的回帖:你这随口骂人也算是无意的?看来是缺乏家教了……
还真要请你指教我这局话哪是骂人的?你凭什么说我骂人?难道这就是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吗?
还有好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你怎么处理自己!你自己看着办!我们都看着斑竹们的表率作用呢!
我一直再等你的回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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