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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oxin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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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斑竹大人进!就会拍马屁的就不要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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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20: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大家主意了!请注意为什么斑竹们不敢全部发上来?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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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20: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下面是引用af2000于2004-12-13 8:51 PM发表的 :
见过不要脸的,你这么不要脸的还真少见。我已经给你机会解释了,继续耍赖,我就没功夫陪你玩了。
见过耍赖的!没见过你们这样耍赖的!要不我帮你把整个帖子发上来让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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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04-12-13 20: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海淀区
下面是引用xiaoxinla于2004-12-13 8:50 PM发表的 :

你别老说!把你认为我用马甲抄做的帖子发上来让大家看看!
两个ID,你自己早就承认了,用不着引经据典了。如果给你端上来,你打算如何处理?!继续耍赖!?看你表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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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04-12-13 20:54 | 只看该作者
给你最后一个机会解释和道歉。
否则按论坛规则做如下处理:
处理方式如下:xiaoxinla 之马甲zhuguangde 在其他论坛恶毒攻击本网站,且拒不道歉。封用户名及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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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20: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下面是引用无心睡眠于2004-12-13 8:52 PM发表的 :

两个ID,你自己早就承认了,用不着引经据典了。如果给你端上来,你打算如何处理?!继续耍赖!?看你表演吧。
那出我抄做的帖子来呀?让大家看看呀!你心里,没鬼你怕什么呀?你揪那个“那个国产电影”不是马上就把帖子发上来了吗?
还有!我还要给你提个醒!
再次郑重请无心睡眠注意了!
版规第2条:2、不得散布不负责任的谣言
请问你不分青红皂白就说我是马甲是散布谣言吗?
第3条3、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人身威胁‘
请问你说我是无耻,说我没有家教!而且今天我刚注册刚发了一个帖子你就“这个“新手”XIAOXINLA的IP地址是61.55.192.XXX,来自唐山,又是某人的马甲”算是人身攻击吗?
6、所发表的言论应当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以真诚和谦虚的态度与网友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高。同一人不得注册多个用户名(马甲)用于吹捧、夸大或者攻击他人。
这是我发的帖子:其实最敏感的就是你们斑竹了!真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呀!难道你们不认为自己的主观意识太强吗?
这是你马上的回帖:你这随口骂人也算是无意的?看来是缺乏家教了……
还真要请你指教我这局话哪是骂人的?你凭什么说我骂人?难道这就是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吗?
还有好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你怎么处理自己!你自己看着办!我们都看着斑竹们的表率作用呢!
我一直再等你的回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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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20: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下面是引用af2000于2004-12-13 8:54 PM发表的 :
给你最后一个机会解释和道歉。
否则按论坛规则做如下处理:
处理方式如下:xiaoxinla 之马甲zhuguangde 在其他论坛恶毒攻击本网站,且拒不道歉。封用户名及IP。
呵呵!有来了!你把整个帖子发上来呀?要不我怎么知道道什么谦?你心里没鬼你怕什么呀?还有!你怎么不处理你们无心斑竹呀?哈哈!你没那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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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04-12-13 20: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海淀区
我已经答复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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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04-12-13 20: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海淀区
下面是引用xiaoxinla于2004-12-13 8:55 PM发表的 :

呵呵!有来了!你把整个帖子发上来呀?要不我怎么知道道什么谦?你心里没鬼你怕什么呀?
你来点新意好不好?就算演戏也要专业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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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3 20: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下面是引用无心睡眠于2004-12-13 8:57 PM发表的 :
我已经答复你了。
答复我什么了?我怎么没看见呀?你那句认错人了就是答复呀?那你骂我怎么说!你不尊重事实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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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04-12-13 20:59 | 只看该作者
很好,给了你发言的机会,你对自己发言不敢做解释。
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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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04-12-13 21: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西城区
抓马甲辛苦。
大开眼界,两位歇歇喝口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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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04-12-13 21: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海淀区
"我ID叫NIHAOYA 大家可以搜我的帖子看看!不是我愿意用马甲!而是今天下午有个朋友上了!而是今天下午有个朋友上了(这电脑在我办公室)!我一点就出了他的用户名!因为我知道密码就没换!打上密码就上来了!说实话!我上网时间不长!(我认为不管用谁的ID上说的是实话就好!)我想这个ID更不会是什么枪手!他本人连耳机一点都不懂!就会打CS!"
看看这可笑的解释吧。假设你说的是对的话,也就是说你的朋友“ZHUGUANGDE”根本不懂耳机,他也根本不会使用这个ID在论坛上发言,所以实际上这两个ID都是你一个人在一手操纵!
这是客气一点的解释,但是已经是马甲了。
如果不客气的话,你的那位朋友是不是存在还成问题!
也就是说,无论你说的是事实还是不是事实,你都已经违反了论坛规定。并且你用这两个ID同时发言,都是针对某一款耳机,说话的语气、目的、态度完全一致,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已经造成了“马甲”的既定事实。
这里顺便举个例子,以免你不服,还有免得不知内情的网友的误解。
11月22日,你在某炒作890的帖子里,利用“ZHUGUANGDE”这个ID发表言论:“玩具什么意思?
580你拆开看看!!”,
11月23日晚上。ZHUNGGUANGDE:“你的话真是笑死我了!那就请你这位高人说说231的塑料比890的塑料牛比在哪了呀?还有231受好评890就没好评了?你去看看国外890的售价吧!!你认为老外都是SB呀?还有231是经过力学的!你就知道890不是??(你拿890和231作过力学实验怎么着?你化验分析过他们的塑料材质怎么着?真佩服你的眼睛!一看就能知道!)还有你认为PHILIPS的技术没有拜亚好吗?动动脑子吧!更让人生气的是:还单元口径才那么一点点!真是笑话!(我真怀疑你拆开过231和890没有!)”,
紧接着NIHAOYA:“看了你的话我只想告诉你:“别在这胡说八道了!””
然后就是你们几个马甲轮番攻击了。
你们的这些伎俩以为换个IP就天衣无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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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04-12-13 21: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海淀区
这几个ID的发言时间间隔只有数分钟,并且IP地址并不“完全一样”,也就是说,你在通过上线下线的方式改变IP地址后再换个ID发言。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只不过是临时用一下朋友的ID罢了”,那你这么耐心更换IP地址的用意是什么呢?不会是“临时借用一下朋友的IP地址”吧?!!

最后再把IP地址公布一下:61.55.58.XX,61.55.184.XXX,61.55.56.XXX……
还有:
http://www.erji.net/read.php?fid ... p;fpage=&page=1
看看你自己的丑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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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04-12-13 22: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其实论坛的版主只有我一个人是耳机的经销商,这绝大多数网友都知道。论坛上,也有不少认证商家在经销飞利浦耳机。实际上飞利浦有关方面早已和我公司谈过飞利浦耳机的代理经销事宜,只不过暂时没有操作起来,不过因此飞利浦耳机的价格本人也知道一些。
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HP890的利润,对于大的经销商而言,利润绝对不比DT231之类的耳机少,甚至更多。而且马甲炒作HP890的目的,恐怕还不仅仅在于HP890这一个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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