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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麦当劳里被人用刀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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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南昌市
手机绝对不要放在桌子上……,放在办公室桌子上也危险。
另外告诉楼主,手机基本不用想回来了。我们下属超市国庆期间3个小年青打伤营业员,有监控,有车牌,公安告诉我们:没打死人别找他们,国庆放假呢!!然后找区派出所值班所长,所长说:“你们要把肇事者带过来才好处理啊!”

话说我昨天做梦用刀子指着别人,用的是高仿极端武力的复仇女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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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南昌市
绝对真实,现在录像还在拷贝在我手机里。楼主还是要自己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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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南昌市
楼上这家伙什么玩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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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南昌市
引用第44楼gto777777于2010-10-16 23:48发表的 :
    我是在广东省派中山市派出所工作,我们这里没出现你们所述关于警察受理案件的问题,国庆假期我们也继续办公的。车子被盗的先到派出所登记(证明你的车被盗,不法分子利用事主车辆作案也可以做不在场证据),然后看周围摄像头,没有出现过什么“你们要把肇事者带过来才好处理啊”。车辆被盗后可以当即立案,只有失踪人口在失踪24小时后才能立案(国庆时有个家长在晚上10点来我所报案称其儿子失踪了,失踪起始时间是下午5点)。


你们那里警察同志负责啊,我说的都是实话,可惜没有录音,现在被打的事件还是没有立案,也没有处理,我们公司直接把钱垫掉了。郁闷啊,据说打人者是外省人,派出所不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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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南昌市
平民老百姓一般不会和派出所过不去,公司有自己的事要做,不愿去一级级追究处理(咱公司老总和省纪委书记也认识)。顺带说一句,当时事发地的区派出所只有一个人在值班,无语了。
还有就是现在好像只有市局是叫公安局,区镇以下都叫派出所了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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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南昌市
哦,我老忘记还有个分局,啥局、分局、派出所等等,弄得我很混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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